【大學之道】114學年度-志願服務-「志願服務4小時」說明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8-15
各位大一同學及重補修大學之道課程的同學 您好:
為培養同學優良生活習慣,鍛鍊體魄,進而落實品德教育,藉由實際參與及培養獨立自主的勤勞觀念,落實生活教育;強化學生品德涵養,關心周遭的生活環境,維護共同的學習空間,以貫徹本校「勤勞樸實」之校訓。
每位同學皆須完成「志願服務4小時」(單次至少4小時),經由志願服務實作,以善盡公民責任,從而實踐人文關懷,落實品德教育。
服務時數起算日期為 114/9/8 (一),起算日前之服務將不予採認。
志願服務學習須以社會公益或本校公共事務為原則,校內外服務內容不得涉及任何形式之薪資報酬,並應具備公益性質。服務得於校外或校內進行,並須符合通識教育中心所提供之服務性質判斷原則。
經導師審核簽名同意後,請將簽名之同意文件拍照,上傳至大學之道課程學習平台。
可採認之服務類型包括:協助警察局業務、至學校周邊社區教會為弱勢孩童進行課業輔導、參與淨灘等具公益性之服務行動,並須請服務單位人員於本中心提供之服務證明單上蓋服務單位公章或由該單位人員核簽。若服務證明單上有手寫修改處,亦請於該處加蓋服務單位公章或由該單位人員簽名,以示確認。服務單位之選擇原則,請詳參「114-1 大學之道課程作業說明簡報」。
請同學原則上上傳「大學之道志願服務證明單」(詳附件)即可;如服務單位無法於本校證明單上核章,則須另附該單位之證明文件做為佐證,並連同本中心提供之證明單上傳至大學之道課程平台。
請於第一學期第16週(2025/12/26〈五〉)前完成上傳,由通識教育中心彙整審核。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通識中心郭慈嵋小姐(校內分機:2222),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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