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勞教育】114學年度-勤勞教育(一)、(二)重修課-相關說明
關於「114-1勤勞教育(一)、(二)重修課」的實施
原訂勤勞教育(一):每週日的第0.5節、勤勞教育(二):每週日的第1節,皆取消原時段實體上課。
備註:
一、
1.因「勤勞教育(一)」、「勤勞教育(二)」是113學年起已經廢止的課程,因此不適用於113學年及114學年入學的的大一新生。
2.112學年以前(含112學年) 勤勞教育(一)、(二)被當的學生及轉學生,皆需修畢,若有重修需求的同學務必在線上加退選期間選課。
二、這兩門課程,各佔0學分0.5小時,18小時*0.5學分=9小時課程。
三、本學期施作方式:雖然掛在每週日上午07:00及08:00上課,但本學期除了第一次上課介紹課程與評分方式之外(09/12星期五下午17:30線上。選課結束後會再提供TEAMs連結),其他時間可由同學自行利用時間完成。(本課程需繳交的資料補充在第四點)
四、
1.每位選課生須完成2次「4小時為一單元」,共8小時之USR志願服務,並於第16週(114/12/26星期五)前完成500字以上的PBL學習單,併同2次服務時數認證單(可自行找服務單位,如服務單位無法於本校證明單上核章,則須另附該單位之證明文件做為佐證),繳交紙本資料給通識中心-郭小姐。
補充:若勤勞教育(一)、(二)皆需重修,則須完成4次「4小時為一單元」,共16小時之USR志願服務,並於第16週(114/12/26星期五)前完成2份各500字以上的PBL學習單,併同4次服務時數認證單(可自行找服務單位,如服務單位無法於本校證明單上核章,則須另附該單位之證明文件做為佐證),繳交紙本資料給通識中心-郭小姐。
2.服務活動報名相關資訊會適時公告於下方附檔,可點進檔案查看。
五、可採認之服務類型包括:協助警察局業務、至學校周邊社區教會為弱勢孩童進行課業輔導、參與淨灘等具公益性之服務行動,並須請服務單位人員於本中心提供之服務證明單上蓋服務單位公章或由該單位人員核簽。校內老師、老師個人助理、私人企業及私人機構,皆不可採計。若服務證明單上有手寫修改處,亦請於該處加蓋服務單位公章或由該單位人員簽名,以示確認。
六、選課提醒:
請 114 學年度之大一新生、大二學生,以及先前已通過「勤勞教育(一)」與「勤勞教育(二)」課程之同學注意,本課程僅供需重修者選課。若不慎加選,請務必於線上加退選期間完成退選;若未於期限內完成,則需至通識教育中心辦理紙本退選。
另請特別留意:
若您僅需重修「勤勞教育(一)」,請勿誤加選「勤勞教育(二)」;
若您僅需重修「勤勞教育(二)」,請勿誤加選「勤勞教育(一)」。
請務必確認自身需重修之課程名稱,避免誤選影響修課及畢業資格審查